在《民法典》中,公证处对房产遗嘱进行公正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

时间:2024-05-08 作者:绍兴律师

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:
1、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,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;
2、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、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,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,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;
3、公证处受理后,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,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;
4、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。
根据《公证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二款规定,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公证事项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法律依据:《公证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二款 
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
(三)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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